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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4

案例見證 | 案例見證

1. 本所受當事人富小姐委任為洗錢案件辯護人,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給予緩刑。
2. 本所受當事人蕭小姐委任為幫助洗錢案件辯護人,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給予緩刑。
3. 本所受當事人黃先生委任為銀行法案件辯護人,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給予緩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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